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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

全国24092人因贪贿获刑给谁敲警钟

     发布时间:2012-12-19 09:12           浏览次数:
据6月14日《中国新闻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1年)》。报告指出,2011年,共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868件,判处罪犯24092人,同比分别下降2.44%和1.09%。

  去年,全国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868件,判处罪犯24092人。这既展现了我国打击腐败的力度,也折射出反腐败斗争形势非常严峻。

  通过法院依法审理社会高度关注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彰显我国的反腐决心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辽宁省人大原副主任宋勇受贿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李堂堂受贿案,深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中国移动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受贿案,浙江省人大原副主任张家盟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等等。这些腐败分子都是高级官员,由于犯罪,他们同样受到法律的审判。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等典型案例。由此可见,在我国这样的法治国家,哪怕你级别再高,官职再大,只要违法,与庶民同罪。这给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尤其是给反腐败工作人员提了醒,无疑也给那些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官员鸣响了丧钟。

  贪污受贿是人们感受最深、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一种腐败行为。从我们近年来查处的贪污受贿案件来看,有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犯罪人数越来越多。一年就有案件22868件,24092人因贪贿被判刑。二是犯罪数额越来越大。一些腐败分子,为了满足贪欲,不择手段,不顾后果,铤而走险。贪污受贿数额少则上万元,多则百万、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如“许三多”案涉案金额就1.98亿。

  6月1日《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的文章“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笔者认为,面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按照贺国强同志文章要求,在继续加大力度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必须狠抓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贯彻执行和落实,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与问责机制,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防止权力寻租,健全完善制度,狠抓制度落实,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堵住腐败发生。这样,建立一个廉洁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