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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

放纵”自毁人生路

     发布时间:2015-05-11 09:27           浏览次数:

我叫傅厚刚,曾任江苏省徐州市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因贪污、受贿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往事不堪回首,我1949年出生于山东微山一个革命家庭。作为新中国的同龄人,在60年的人生岁月里,也曾有过辉煌的昨天。实事求是地讲,在党的培养和教育下,我曾经在一段时间里也是一个党的好干部,在工作上勇于开拓,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也曾经为党的事业做出过一些有益的贡献,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在自己一步一步地被提拔重用时,却没有把这些看成是党和人民对自己的培养和信任,偏执地认为是自己努力奋斗的结果,是自己的应该所得,渐渐地飘飘然起来,逐步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在思想上发生了扭曲,最终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我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权欲和私欲的膨胀、法律意识淡薄、思想防线崩溃却是主要原因。
    放松自己的思想改造,不能正确对待权力和利益,在房子、票子面前打了败仗。随着地位的升迁、环境的变化、荣誉的取得,我渐渐地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在思想上发生了蜕变,自认为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龄,提拔已没有希望,多年来辛勤地工作,却没有得到想要的报酬。再加上我周围的一些人,在搞了个体之后,“口袋越来越鼓”,汽车、房子都有了,而自己是组织管理的干部,起早贪黑忙里忙外,却只能拿国家工资,难道自己还不如这些人吗?我的心理渐渐失衡。再看看自己的现实,孩子大了,已到了结婚年龄,一家人还住在一个仅80平方米的房子里,也该解决房子问题了。这时恰逢物资(集团)开始机电城建设,我就萌发让开发商帮助解决住房的想法,我原想以成本价买一套,然而在开发商大包大揽送房的情况下,我也就半推半就地接受了。我伸出了犯罪之手,攫取了不义之财,显然得到了实惠,可在思想上、行为上背离了党的要求,侵害了人民的利益,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法纪意识淡薄,不能按照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也没有管好自己的家属。剖析自己的犯罪根源,主要一条就是不注重学习,法纪意识淡薄。特别是担任单位“一把手”以后,总是借口业务工作忙,放弃了政治和法纪的学习,不注重政治理论和法纪意识修养,从而造成自身免疫力的丧失。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仅要管好自身,还要管好自己的身边工作人员,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但是我却没处理好这个问题。随着我的地位、权力的不断提高,妻子也随之过多地参与我的交往活动,对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的影响缺乏分析和抵御能力,总感到自己的家庭不如别人,埋怨我当了领导干部,却没有谋家的本事,以致最后发展到参与“政事”,收受钱物。对此我也多次对她进行教育,但总是以妥协告终。这些现象虽然表现在我爱人身上,但根子在我的身上,法院对我的判决是及时的,这不仅挽救了我,也挽救了我的妻子和家庭。
    是非不分,良莠不辨,不能严格执行党的干部选拔原则,用人不当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作为单位党政“一把手”,身边总聚集着各种各样的人。在我滥用职权的时候,在我思想和工作上出现毛病的时候,的确也有一些同志提醒过我,但我已听不进这些良言,反而对一些奉承话听了耳顺,对一些唯我是从的人大加赏识,其结果被小人和金钱左右,最终毁了自己。党对选拔干部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作为一个企业的主要领导,能否坚持原则,是对党的事业是否负责的表现,同时对企业的经济发展也具有决定性作用,然而我在任期间却为了个人的私利,偏离了组织选拔干部的原则,在缺乏对人全面了解的情况下,错用了个别干部,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以上三个方面是导致我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县处级干部,本应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的信任作为鞭策自己不断进步的动力,我却把这一切都忘记了,丧失了理想和信念,经受不住环境和权力的考验,为了追求生活上的享受,为了安排好退休后的生活,一次次地接受贿赂,最终成了金钱的奴隶,也把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正是由于没有很好地把握住自己,毁了美好的前程,毁了幸福的晚年生活,这个教训十分沉痛,也是终生难忘的。愿我的悲剧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愿我的沉痛教训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有益的思索。
    背景资料:
    傅厚刚,男,1949年6月出生,曾任江苏省徐州市物资局局长,徐州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傅厚刚从任徐州市物资局局长至案发,利用职权巧取豪夺,大肆受贿,先后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0.69万元。他还于1998年底至2004年春节,先后利用职权,采取以假发票虚列支出的手段,侵吞公款13.91万元。傅厚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