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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丨六尺巷里悟争让

     发布时间:2024-03-04 08:2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菜根谭》中有言:“路径窄处,留一步与人行;滋味浓的,减三分让人嗜。此是涉世一极乐法。”待人接物,谦让是一种礼貌,也是一种修养,于人于己都有大益。

据桐城县志记载,清康熙时期的文华殿大学士张英在京城做官时,老家桐城的亲人与邻居吴姓人家因宅基地发生争讼,张家人便写信给张英求助。张英获悉情况后,当即给家人回诗一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收到诗信后家人顿悟,主动让出三尺界墙。邻居深受触动,亦退让三尺界墙。于是两家之间便有了一条带着乡里温度的“六尺巷”。此后,“六尺巷”的故事在桐城乃至全国流传开来。

一条“六尺巷”,美谈传百年。“六尺巷”的故事,彰显了乡邻之间、亲朋之间、人与人之间谦和礼让、和谐相处的传统美德。故事虽已成过往,但古人的谦让品质和博大胸襟,却让人肃然起敬,更启示世人大度做人、克己处事。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崇尚谦让、追求和合的民族,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谦让是追求个人修养、为人处世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儒家提倡的“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抑或是“温、良、恭、俭、让”的处世美德,还是道家所说的“夫唯不争,故无尤”,都是旨在劝导世人少争多让、不争常让。

其实,“争”与“不争”是每个人都会经常遇到的问题,既包含着争什么、怎么争、为谁争,也代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和取向。一个人在学习上力争上游,在工作中争先创优,当然值得肯定,但若是在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上锱铢必较,或者认为只有靠“争”才能实现人生价值,甚至不惜为此损害他人和集体利益,这样的“争”就是不可取的。反过来讲,若是打着“不争”的幌子,工作中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岗位上不敢担当、不愿付出,这样的“不争”同样也不可取。正确的做法,当如《道德经》中所说,“为而不争”。

在担当作为上争先恐后、在功名利禄上主动谦让,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李大钊在北大任教时,把大部分收入用来资助同志、接济贫苦青年,而他自己的午饭几乎都是大饼馒头就白开水,许多接触过李大钊的人对他都有这样的评价:在涉及个人名利地位的事情上总是谦让。李大钊争的从来不是个人名利得失,而是民族兴衰、革命事业。“战斗英雄”张富清在战场上冲锋在前、当仁不让,在生活中淡泊名利、甘居人后;钱学森、钱三强、邓稼先等“两弹一星”元勋,为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躬身科研、只争朝夕,成就惊天动地事,却甘做隐姓埋名人。他们用行动告诉人们,共产党人到底该“争”什么、“让”什么。

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应树立正确的名利观,明确“争”与“让”的价值选择,主动争任务、争责任,自觉让功利、让名位,以“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和“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无私奉献、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