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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动态

关于举办“清风伴我行”演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9 20:33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在教育系统举办“清风伴我行”演讲活动的通知》(陕教纪发〔2012〕8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清风伴我行”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单位及名额
   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分别推荐1名选手、演讲稿1-2 篇。
   二、演讲内容
   紧密围绕“清风伴我行”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和亲身经历与感受,畅谈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讴歌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叙述自身经历或身边的感人事迹;结合反面典型案例鞭笞腐败,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廉政意识。演讲时间控制在8-10分钟。
   三、奖项设置及比赛时间
   奖项设演讲奖和稿件奖:
   1、演讲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7名。
   2、稿件奖:一等奖2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若干篇。
   3、演讲六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几点要求
   1、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演讲内容严格把关,注意素材的筛选和语言的锤炼,体现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有机融合,真实生动,亲切感人,说服力强。
   2、演讲分预赛和决赛进行,演讲一等奖获得者将代表学院参加全省8月份的选拔赛。稿件一等奖推荐参加全省联评。
    3、各部门务必于6月22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及演讲稿(电子文稿)报院纪委办公室。

                                纪       委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