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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2017 32号

     发布时间:2019-03-25 17:59      来源:学校      浏览次数:

 

中国共产党商洛学院委员会文件

 

商院党〔201732

 


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商洛学院深化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商洛学院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已经2017628日党委会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DBSTEP_MARKFILENAME=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商洛学院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的通知MARKNAME=中国共产党商洛学院委员会USERNAME=02007DATETIME=2017-06-30 10:59:02MARKGUID={60B1D58C-B018-4158-8BA6-9A8BE62BD415}附件:商洛学院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

 

                      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8

商洛学院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保障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办国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2013年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实施办法》(商院党20136号)、2014年修订并以商院党〔201437文件印发执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进一步修订出台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联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指导联系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与联系学院师生员工的沟通。党委委员要按照要求,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2.完善校领导及职能部门调研、反馈机制。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基层、深入院(部)、深入学生,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重大政策制度出台,重大决策拍板都必须有广泛调研环节。每年根据重点工作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主题,至少完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

二、提升服务质量

3.畅通意见渠道。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校、院教代会建设,进一步完善教代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校、院行政必须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校工会要建立健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申诉机制。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畅通师生意见渠道,加强学校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与沟通,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推动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

4.提高行政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完善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办公室制定出台《商洛学院工作规范》,提升职能部门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切实简化和优化各类办事程序,提高服务师生的效率。推行工作任务限期办结制度。

5.改进工作方式。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开展工作要加强统筹,给基层留出合理时间,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达标、验收等活动。不得以职能部门名义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确属工作需要的,各职能部门必须于每年年初向党、政办公室进行申报,经学校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

6.改进教风。自觉遵守《商洛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牢固树立立德树人、以生为本的思想,在教书育人中做表率。严格执行《商洛学院教师行为及教学工作规范》,杜绝教学事故发生。以优良教风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三、精简会议活动

7.减少会议数量。各职能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克服形式主义和繁文缛节。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不开年年举办、内容重复的会。各职能部门召开本系统全校性会议,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并在学校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报备。

8.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及人员参加,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各部门负责人陪会。除各职能部门联合举办会议外,一般不邀请其他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以职能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请业务相关岗位负责人参加,需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一律由学校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统筹安排。

9.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安排议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压缩会期,全校性重要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一天半,全校性专题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两个小时。校领导在全校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一小时,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减少会议拍照,一般不安排集体合影。

10.严控领导出席会议活动。严格执行我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规定》。可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会议不请主要校领导出席。不请校领导出席一般性庆典活动、学术会议,不请非分管校领导出席专项工作会议或活动,确有特殊情况,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学校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说明。

11.严格参加会议纪律。严格按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无特殊原因不得私自替换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参会过程中手机应关机或处于静音状态。会议通知有着装要求的,应严格按要求规范着装。会议承办部门在会议开始前应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参会人员到会情况,会后要追查缺席人员缺席原因。参会情况由会议承办单位通报,学校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负责督办,组织部或人事处将参会情况纳入部门、个人年终考核。

四、精简文件简报

12.减少文件简报,提高质量。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含内部工作交流报刊),没有实质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交流意义、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报刊)一律不发。凡是可通过内部网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各单位确有需要制作内部交流简报、报刊,应报宣传部审批。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搞“穿靴戴帽”,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论述。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汇报。

五、加强出访管理

13.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出国(境)要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各二级单位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总数不超过6人,不得故意分拆团组或组织“团外团”,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及子女。学校各级领导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应安排在假期进行。

六、改进新闻报道

14.改进校内媒体新闻报道。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学校官网、校报、微信、微博、校园广播等校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思路,多宣传基层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典型事迹,协同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校领导参加的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除涉及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外,校领导的一般性新闻报道原则上不放在《商洛学院》第一版。

七、厉行勤俭节约

15.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执行《商洛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严格控制办公用品支出,不准超标准购置和发放办公用品。严格执行《商洛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准超标准、超范围招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在校内举办的不涉及校外人员的会议、活动一律不安排就餐;不准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进行部门聚餐。大力倡导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各种会议通知、安排原则上采用网络、电话方式办理。

16.加强水电管理。后勤保障处要建立健全水电管理制度,特别是工作人员巡查制度。要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路灯开关时间,按照使用区域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督促检查、通报处罚,切实解决长明灯、长流水及空调浪费问题。

17.降低会议成本。一般不得到校外召开工作会议,严禁到高档宾馆开会。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或土特产。一般工作性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得体,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制作背景板、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插彩旗、不悬挂气球、不安排茶歇、不摆放水果和食品。工作会议除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再发放各种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文具等。会议材料袋一律使用纸质或塑料文件袋。学术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参照工作会议有关标准。学校重大会议、重要典礼仪式力求庄重、大方、节俭。

18.规范学校印刷品规格。学校内部各类会议或活动所用材料应内容精要,内页双面常规印刷,无明显标示作用的图片或图表不作彩色印刷,内页原则上使用80g以下的纸张,不使用铜板纸、哑粉纸或其他特种纸张,封面不作特殊装帧。学校重要庆典或活动的材料应注重内涵、体现品味、实用大方、不求奢华,各单位负责人应严把设计与制作关、控制成本与印量。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与活动,应尽量通过内部网、电子邮件或电话交流信息,禁止购买、使用贺卡式邀请函。

八、反对大操大办

19.文明廉洁过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不奢侈不浪费。

20.文明办理婚丧事宜。教职工办理本人及家属婚丧嫁娶事宜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及控制宴请规模,按照《商洛市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宴请范围包括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人员。个别年轻教师结婚因离家太远,没有或少有亲人光临的,可适当超出“亲属”范围,由本人在申报时与组织约定,严控数量。无论何种情况,一律禁止操办本人及家属的订婚、满月、生日、乔迁、升学、参军、参加工作、调动、晋职晋级等事宜。学校鼓励各级工会组织举办节俭文明的集体婚礼。

教职工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严禁以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突破规定的规模和数量。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相关费用;严禁影响正常教学活动和正常工作秩序;严禁搞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铺张浪费。

教职工及其家属逝世后,由工会、离退休工作处或学校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按照学校现有规定,代表学校进行吊唁。除逝者生前所在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送花圈或挽幛。

21.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审批制度。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在组织部申报审批,其余教职工在本部门申报审批。喜宴在办理10天前申报审批,丧宴应及时申报审批。同一家庭中多人适用本规定的,由职务最高的人员提请审批,并附上适用本规定的其他人员及其与本人的关系、单位和职务等情况。

教职工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后一周内,应将办理情况向审批单位如实书面报告。副科、副高级及以上人员在向组织部报告的同时,抄送校纪委办公室。领导干部和高级职称人员婚丧嫁娶事宜报告材料归入本人廉政档案,其余教职工报告材料在本部门存查。

九、严格兼职审批及取酬管理

22.严格兼职审批及取酬管理。全校教职工未经批准均不得在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经批准兼职的校级领导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经批准兼职的院系及管理部门领导在兼职单位获得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学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其他教职工在外兼职报酬由兼职单位以及兼职者双方协商确定发放标准,使用学校知识产权要与学校约定取费标准。

23.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及奖励。学校主要领导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处、科级干部的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不当利益。其他教职工的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标准,由成果持有者、成果转化单位及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十、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

24. 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规定。学校及各二级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校级领导不得在校内所属单位违规领取津贴、补贴、奖金、劳务费等。各级领导参加属于领导职责范围内的活动不得领取劳务报酬。

十一、加强检查落实

25.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责加强对各类人员执行本办法情况的检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本办法。组织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财务处与资产管理处要加强审核,对于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审计处要不定期对各部门会议活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6.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全面落实,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学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本办法情况。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处理通报。

27.严格进行问责。对于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责成违规单位或当事人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或者整改不彻底的,监督检查部门要及时移交纪委办公室或监察室,首先对违规单位或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再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省、市有关《条例》及规定执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 商洛学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实施办法》(商院党〔201437号)同时废止。

 

 

 

 

 

 

 

 

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                      20176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