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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动态

关于在全校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8 09:10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高等教育系统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陕高教纪办发〔2013〕1号)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在全校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清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对象:全校在职干部和职工。
   二、清退范围:此次清退的范围是以上人员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本通知所称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本通知所称商业预付卡是指以预付、具有一定价值和非金融主体发行为典型特征,由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或者由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除外。
  纪检监察干部、纪委委员因已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此次只报告商业预付卡清退情况,不重复报告。
  三、清退方式:清退对象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
  清退活动于2013年9月22日结束。在此之前,未持有或已将收受的会员卡、商业预付卡自行清退的,向本人所在部门作出“零持有”的报告。
  四、请退截止时间:2013年9月22日前,各部门将《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统计表》(附件2)报送纪委办公室。
   
(不另行文) 联系电话:2982151
   
  附件(见公信箱)
  1.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统计表   
    2.个人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零持有”报告   
    3.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商业预付卡“零持有”报告
    
                     纪委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