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基层干部勤廉榜样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陕教工纪办(2013)2号文件精神, 近日,省纪委在全省选拔基层干部勤廉榜样,获选干部将由中纪委向中组部、中宣部推荐进行集中报道。现将我校推荐基层干部勤廉榜样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处级以下干部。
二、推荐标准
1.政治坚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作风过硬。模范遵守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要求,坚持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3.实绩突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率先垂范、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勤奋努力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
4.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纪政纪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组织纪律观念强,秉公办事、廉洁从政,无不良反映和问题。
三、推荐方式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推荐。 各推荐1名勤廉榜样基层干部,2013年6月18日前报纪委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纪委组织联评,推荐1名报省教育纪工委。
附件: 基层干部勤廉榜样推荐表
中共商洛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