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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10起典型问题被通报

     发布时间:2019-09-09 09:08      来源:陕西纪检监察      浏览次数:

本周,陕西省纪委监委秦风网在《曝光台》栏目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5起。具体如下: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 宝鸡市陈仓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该站站长罗玉强召集站务会研究决定,以2014年度被评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卫生大院、平安单位等奖项为名,为该站职工发放补助,共计3.52万元。2019年5月,罗玉强和该站党支部原书记李小宁及该站副站长范正红、刘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 西安市鄠邑区教科局副局长王建博异地分批操办其子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5月10日至11日,王建博因其子结婚在家中设流水宴席21桌,12日在城区某酒店举办婚礼,设宴24桌。其间违规收受65名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1万元。2019年5月,王建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3. 咸阳市彬州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杨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杨涛先后收受某民营企业负责人以感谢为由所送价值1300元绿松石三通串珠一个和现金1.05万元。2019年7月,杨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4.安康市汉滨区手工业联社原主任潘朝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6月,该单位组织党建活动结束后,潘朝林带领参加活动的相关人员到汉滨区某餐馆就餐,消费共计2792元。该费用经潘朝林签字同意在单位公款报销。2019年7月,潘朝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汉中市略阳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干部戚平彦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戚平彦违反当地相关规定,以子女考入大学为由,违规操办升学宴进行庆贺并收受礼金86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戚平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马能清等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中监管不到位、把关不严等问题。2009年至2016年期间,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致使靖边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多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违规审批、违规发放,严重破坏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9年6月,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马能清、原主任吴浪廷、原稽核科科长任宝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王治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监督检查科科长葛守铭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免去其监督检查科科长职务。


2.佳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学军在脱贫攻坚中让他人代签资料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佳县检察院聘请退休干部白某某从事扶贫工作。期间,任学军帮扶的5户贫困户的精准帮扶纪实资料薄、帮扶干部入户签名册、贫困户帮扶计划均由白某某代为填写。2018年11月,省委第九巡视组发现该问题后,佳县检察院将白某某解聘。2019年7月,任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定边县人社局副局长张宏学搞特殊、耍特权问题。2019年8月13日,张宏学在参加定边县职工歌咏比赛颁奖晚会期间,对现场交警执勤人员“耍官威”、颐指气使,引发网络热议,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8月,张宏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4.佳县乌镇刘家山便民服务中心原主任张凤祥审核把关不严不实、失察失职问题。2017年,张凤祥未对马家沟村上报的危房改造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将维修改造户马某上报为新修户,致使补助资金5万元无法收回;在验收马家沟村“一事一议”项目时,张凤祥作为验收组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职,致使承包合同价为3万元的工程、以承包价4.5万元的虚假合同在刘家山服务中心财政所报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张凤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清涧县水务局局长惠国强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问题。2017年6月,清涧县水务局在实施饮水工程管材采购项目时,未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批,由局长惠国强擅自决定采购某公司给水管材,且项目实施后进行虚假招投标,违规支付项目资金,规避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2018年9月,惠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