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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9-09-09 09:40      来源:陕西纪检监察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 宝鸡市陈仓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该站站长罗玉强召集站务会研究决定,以2014年度被评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卫生大院、平安单位等奖项为名,为该站职工发放补助,共计3.52万元。2019年5月,罗玉强和该站党支部原书记李小宁及该站副站长范正红、刘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 西安市鄠邑区教科局副局长王建博异地分批操办其子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5月10日至11日,王建博因其子结婚在家中设流水宴席21桌,12日在城区某酒店举办婚礼,设宴24桌。其间违规收受65名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1万元。2019年5月,王建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3. 咸阳市彬州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杨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杨涛先后收受某民营企业负责人以感谢为由所送价值1300元绿松石三通串珠一个和现金1.05万元。2019年7月,杨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4.安康市汉滨区手工业联社原主任潘朝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6月,该单位组织党建活动结束后,潘朝林带领参加活动的相关人员到汉滨区某餐馆就餐,消费共计2792元。该费用经潘朝林签字同意在单位公款报销。2019年7月,潘朝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汉中市略阳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干部戚平彦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戚平彦违反当地相关规定,以子女考入大学为由,违规操办升学宴进行庆贺并收受礼金86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戚平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通报指出

上述5起问题,有的违规发放奖金、有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并借机敛财、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纪行为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手不收敛行为,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


通报强调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与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与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整治“四风”工作结合起来,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今年中秋、国庆正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和现实检验,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上发挥“头雁效应”。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四风”。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易发问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检查、交叉检查、抽查核实等措施,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震慑力。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提高问题发现和处置能力,对“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吃“一桌餐”和“老板家宴”等反映,要闻风而动,深挖彻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要加大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强化知止收手氛围,促进节日风清气正。